
二零一七年四月,李世文把凤城市民政局起诉至凤城市法院,法官是李彦江。六月二十七日上午九点在第三法庭开庭。开庭前李彦江要李世文撤诉,理由是:凤城市民政局已经承认你是参战人员,而是丹东市民政局不承认,你撤诉后再重新起诉凤城市民政局和丹东市民政局,不用多说,你就说你是参战人员,让他们在法庭上公开对证,并告诉到丹东振安区法院。李世文相信了他的说法撤诉了。
李世文辗转找到丹东市振安区法院,人家不受理,告诉李世文在本地就可以起诉,干什么舍近求远呢,李世文说凤城市法院叫这里来的,他说这是往外推你。再次找到李彦江,无奈的情况下受理了此案,但不几天的时间,被告知此案由赵越法官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