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165966
中文姓名:
窦在强
姓名拼音:
Dou Zaiqiang
性别:
职务职称:
副庭长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窦在强:电话 19863796669、053280817763
迫害事实:
山东省平度市法院刑庭副庭长。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上午,平度市公安局警察给展中香的儿子邵展鹏、大姑姐及大姑姐的儿子打电话,叫其三人到平度刑事侦查大队去一趟。只有展中香的大姑姐去了,结果她当场被非法拘留,于当晚被劫持到即墨普东看守所(即青岛第二看守所),被诬陷的罪名是“妨碍公务”罪。据说是平度公安第一把手汤龙文下的恶令。之后,大姑姐遭平度市法院非法庭审,主审法官窦在强以“劫夺罪”对她非法判刑一年零两个月。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九日上午,展中香的儿子邵展鹏在青岛火车站被平度市警察绑架,当天下午被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八月三十一日,平度市检察院加了罪名“劫夺罪”,将邵展鹏构陷到平度市法院。平度市法院法官窦在强等人先后于十月十日、十一月六日两次非法庭审邵展鹏。之后,窦在强也以所谓劫夺罪对邵展鹏非法判刑三年。

窦在强在对邵展鹏的非法庭审结束后,曾私下表示,他也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劫夺罪”这个罪名,判劫夺罪太牵强,“但是平度检察院检察长定的这个罪名,给我们施加压力,把这东西都推到我们这儿。难题都给了我们。”据悉,该案领导曾交给好几个法官,他们都不接,最后领导对窦在强说:还得你接这个案子。据悉窦在强很为难。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展中香的大姑姐被警察非法拘留,窦在强非法庭审她,也以劫夺罪对他非法判刑一年零两个月。

平度市法轮功学员王秀荣老太太因向世人讲真相,二零二二年七月二日上午被城关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所谓取保候审。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九月,窦在强对王秀荣进行非法庭审,后对她非法判刑(拘役)六个月。

平度市云山镇代家庄法轮功学员李坤芳因挂大法真相条幅,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二日被云山镇警察绑架、抄家。七月十日被构陷到平度市法院,定于九月十八日非法开庭。主审法官就是窦在强。二零二五年十月十日,李坤芳收到判决书,被枉判一年半。李坤芳不服诬判,已递交上诉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0/26/山东省平度市李坤芳被枉判一年半-已上诉-501863.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9/13/山东平度市法院刑庭副庭长窦在强近期恶行-49941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