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九日晚八点左右赵昕在北京紫竹院公园炼功被紫竹院派出所拘留,六月二十日送海淀公安分局拘留,六月二十二日下午三点送海淀医院,经检查头部轻微外伤,颈椎四、五、六节粉碎性骨折。
家属带着各种疑点写出控告状,以便让检察机关协助做深入调查,弄清事实真相,给家属一个明明白白的交待。家属拿着控告状去海淀检察院举报。到门口时,看门老大爷用电话和控申处联系,遭到控申处拒绝、不接待。在万般无奈情况下,家属强行进入,控申处张际峰副处长很不耐烦的勉强接待。听了情况后拒绝受理,理由是没有提出殴打赵昕的具体人,这纯属是无理要求。家属要求检察院写出不受理的理由,以便我们到上级检察院举报,而检察院拒不写出不受理的理由。家属又到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和北京市检察院,他们都以不能越级举报而拒绝。家属又第二次、第三次去海淀检察院说明上级检察院态度。第二次到海淀检察院控申处,张际峰副处长态度更加蛮横,连接待室都不让进,只在走廊应付几句,拒不接受律师交给的重新评议书。就这样往返上下级检察院好几次,都毫无结果。家属又到海淀公安分局纪检处举报,可是到今天均无消息,律师和家属打电话催问,都以领导不在而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