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云山镇代家庄法轮功学员李坤芳,因挂大法真相条幅,于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二日被云山镇警察绑架非法关押,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得知李坤芳已被检察院批捕。案卷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日已被移交到平度法院。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八日,李坤芳在青岛普东看守所被非法庭审。律师为李坤芳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当庭没有非法宣判。主审法官窦在强,公诉人李敬瑶。
二零二五年十月十日,法轮功学员李坤芳收到判决书,被枉判一年半。李坤芳不服诬判,已递交上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