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三年五月上旬,法轮功学员何晓华被禅城区检察院黄丽非法起诉。何晓华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八和十一月八日两次被禅城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她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不法人员包括:审判长周信斌,审判员刘安民、陈艺婷,书记员周健玲,公诉人黄丽。
二零二四年六月,何晓华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