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早晨,承德市高新区公安局几个警察(未穿警服)在电梯内绑架陈凤霞,并强迫她用指纹开门。未遂后,警察暴力将陈凤霞拖拽走,致使她身体多处瘀青。后因身体原因,陈凤霞被救护车拉至当地医院观察一晚。次日回家一看,警察抢走了她家中的大法书籍、大法师父法像及相关物品。之后高新区国保大队长毛锴亲口承认,是他带人将门锁撬开后进屋,并替换了锁芯。七月十五日,毛锴带人上门,要陈凤霞在一张“取保候审”的纸张上签字。陈凤霞表示拒绝签字。之后毛锴离开,期间有一人对过程全程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