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三日,辽宁盘锦市法轮功学员孙健在锦州市被绑架、关押构陷,十月十五日遭凌海市法院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五年、勒索惩金七千元,现在被非法关押在锦州监狱。
捏造冤案错案的公诉人是:凌海市检察院的李峰、李东宇(女)。审判长:辽宁省凌海市法院的杨勇;陪审员:王成健、马长才;法官助理:铁言;书记员:李朋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