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166175
中文姓名:
李明月
姓名拼音:
Li Mingyue
性别:
职务职称:
县委常委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安徽省东至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书记、县长。

李明月,一九六八年七月出生,安徽青阳人。主要履历:二零零六年,任池州市委办公室副主任;二零零九年,先后担任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二零一八年,任东至县委书记;二零二一年八月至二零二五年四月,任安庆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期间,乌兰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李明月在二零零九年至二零二一年八月任安徽省东至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书记、县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零九年七月四日开始,彭泽县公安局又与安徽东至县公安局勾结在一起,对彭泽县所有在公安局名单上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恐吓,强行按手印,并且抄了一些大法弟子的家,抢走了大法弟子的电脑、光盘、手机等。七月二十四日两名大法弟子被关进东至县看守所,向家属各勒索二千元,才放人。他们目的是十月一日要到了,怕大法弟子继续传播大法真相,通过这种借口来对大法弟子进行迫害。

二零零九年七月四日,安徽省东至县公安局装了两车警察窜到江西省彭泽县(两县相邻),要办“大案”,原因是东至县出现了大量的法轮功真相资料。于是,彭泽警察领着东至的警察挨家挨户闯入大法弟子家,要取大法弟子的指纹,大法弟子认为这是侵权,不配合,警察威胁:不给取就被抓进看守所。并且抄了一些大法弟子的家,抢走了大法弟子的电脑、光盘、mp4、手机等。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三日东至警察再次窜到彭泽,绑架了大法弟子王美玲(60多岁)、王志英二人(50多岁),说她们二人指纹有点象。大法弟子家属到东至去要人,指责警察公然犯罪行径,东至警察却无耻的向家属勒索,向两家家属各勒索了二千元才罢休放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0/27/安徽省法院、公安局及政府四名官员遭恶报被查-50188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