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原新疆哈密市石油基地二校优秀教师魏淑艳女士(61岁)遭到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被劫持到许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魏都公安分局和魏都检察院对魏淑艳非法构陷。鉴于魏淑艳身体状况很差,她的律师多次要求办案单位对她采用变更羁押措施,办案单位都不采用。看守所也曾两次向法官李沛提出对魏淑艳实施取保候审的请求,都被李沛以不符合取保条件拒绝。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六日魏淑艳被许昌市魏都区法院非法庭审,因魏淑艳身体极度虚弱,不能行走,法院采用视频方式对魏淑艳所谓“庭审”,并非法判她3年6个月,魏淑艳不服判决已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