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166191
中文姓名:
李世雄
姓名拼音:
Li Shixiong
性别:
职务职称:
检察官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四川江阳区检察院检察官。

唐旭珍老人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二零二五年五、六月,分别向三人发放了护身符、法轮功真相资料,身上携带少量的护身符和真相资料,泸州市江阳区公安分局以此为由,将其处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江阳区公安分局将唐旭珍构陷到泸州市江阳区检察院;二零二五年九月五日,江阳区检察院以诬陷的罪名,对唐旭珍老人非法提起公诉。公诉人:江阳区检察院检察官 李世雄、江阳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李程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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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1/1/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502056.html#251031221839-10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