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166220
中文姓名:
丁淑芬
姓名拼音:
Ding Shufen
性别:
职务职称:
副主任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胶州市水利局水资源办公室副主任(代理主任)。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凌晨四点左右,胶州市大法弟子刘兆宏被胶州市阜安派出所警察用警车劫回胶州,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到期后,胶州市水利局水资源办公室副主任(代理主任)丁淑芬从拘留所将他接出后,直接把他送到胶州市信访局收容站,又关了刘兆宏两个多月,当时的收容站站长是高粱怡。

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三日,刘兆宏到北京天安门广场找警察继续反映他的心声:法轮大法教人修心向善做好人。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七日晚六点左右,刘兆宏被水利局水资源派车到北京劫回,直接被送到胶州市精神病医院(后改为心理康复中心)。水利局水资源代理主任丁淑芬签的字。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1/12/写、寄真相信-山东胶州市刘兆宏被枉判四年-50244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