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凌晨四点左右,胶州市大法弟子刘兆宏被胶州市阜安派出所警察用警车劫回胶州,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到期后,胶州市水利局水资源办公室副主任(代理主任)丁淑芬从拘留所将他接出后,直接把他送到胶州市信访局收容站,又关了刘兆宏两个多月,当时的收容站站长是高粱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