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8月至12月期间,团河劳教所队长王希光、副大队长岳清金、杨凤华科长、杨斌以逼迫写“保证书” 、军蹲、灌食、不让睡觉、淋雨、暴晒、冻、逼迫离婚、殴打的手段虐待、折磨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刘力涛。还竟然伪善地说:“这是对你好。”
2002年9月初,杨科长把大法弟子刘力涛和王方甫叫到一起,说到外面拔拔草,练练队列,说是练半个月时间。从那时起他俩每天要长时间拔军姿和军蹲,刘力涛腰痛的几次摔倒,他要求休息,回答是不允许。随着这种体罚的加重,刘力涛和王方甫都出现腰部腿部疼痛加剧,夜里腰腿伸不直,整夜睡不了觉。当他们表示真的受不了了时,杨科长让他们到劳教所院墙边的垃圾堆旁站立,在太阳下面晒。
刘力涛说要离垃圾远一点,队长不允许,有时站在院子里一块方砖之内,小便也不许走出这块方砖,他们经常憋着等吃饭时回去再小便,上下楼时他们的腿痛的走不动,队长硬拉着他们下。有一次刘力涛站在一块砖上时间太长了,腰痛发作,站不了了,杨斌队长还说:“不许动。”一动就用两手掰刘的两肩,用膝盖顶着刘的腰部,还说:“疼昏了就往草地上倒。”王希光队长(警号1153228)毫无人性的说:“疼,你活该。你装病。”下雨天,刘力涛与王方甫也在外面一站就是一天。
2002年“十一”放假的几天,其它队的劳教人员都停工、休息了,唯独户外五大队的警察杨斌强逼法轮功修炼者王方甫、刘力涛在大雨中不停地跑圈;强制不转化者“站军姿”,而且专挑夏天的黄昏在草丛边上站,故意让大量蚊虫叮咬却不准他们动一下,一站至少一小时;在操场上,还光天化日之下罚几名修炼者单腿跪在操场上,长时间不让起来、不准换腿;强迫修炼者背着手一圈一圈地绕操场蹲着走,对他们进行人格侮辱和肉体虐待;无休止地强制修炼者做“蹲起”,一做就成百上千不准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