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88
编号:
E000166371
中文姓名:
毕爱
姓名拼音:
Bi Ai
性别:
职务职称:
法官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审判长 毕爱 办公室电话:0314-2522159 19331490726
迫害事实:
河北承德市双桥区法院法官。

河北承德市67岁的法轮功学员陈凤霞的辩护律师接到通知,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上午九点在双桥区法院一层“速裁庭”开庭。当天,律师及家属九点前便到达庭外等候。然而,书记员直到九点四十多才开门,并先安排另一名被通知九点开庭的人进入庭审,对陈凤霞一方未作任何解释,随后关门。辩护律师遂携陈凤霞家属前往法院信访办公室投诉法官毕爱涉嫌玩忽职守。

约十点三十分,速裁庭结束上一庭后,陈凤霞案正式开庭。庭上,陈凤霞自辩:自己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并未破坏任何法律的实施。她描述九月十一日被办案人侯守银及其同伙绑架至医院非法体检,在挣扎中被多人摁住,险些窒息,当天还被注射镇静剂。侯守银甚至恐吓称要“活摘器官”。当天的暴力行为导致陈凤霞出现小便失禁,至十二月十六日仍穿着尿不湿出庭。

庭审中,陈凤霞的亲友辩护人申请法官毕爱回避,理由是其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恐影响公正判决。因法院院长开会未能及时决定,庭审休庭,择日再开庭。

陈凤霞的亲妹妹陈艳秋于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被警察非法入室绑架,关押在承德市双峰寺看守所,历经三次非法开庭,二零二五年五月下旬被双桥区法院判刑九年,上诉后二审改判四年。一审法官正是毕爱。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2/22/河北承德市67岁陈凤霞遭非法开庭-50392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