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辽宁女子监狱,法轮功学员不“转化”、不认罪的都受到了各种折磨。后来狱警李闪闪不让她上厕所,她说:“这里有犯人上的厕所,有警察上的厕所,你不认罪没有你上的厕所。”她俩看着她不让上厕所,她感觉要拉肚子,没办法就直接便在活动室地上。后来她就不吃饭,有尿她们也不让她尿,她就往裤子里尿。过了几天,李闪闪跟她说:“你吃饭吧,让你二十四小时上两次厕所。”
到了接见日,她把监狱怎么迫害她的都和家人说了,家人质问狱警李闪闪:“你们给她吃药了?”李闪闪说:“没有。”家人说:“不让上厕所是违法的,这是人的基本权利,杀人犯也没说不让上厕所啊,你们不让她上厕所,我可要告你。”当时李闪闪就答应让她正常上厕所了。但是过了一个星期后,才让她正常上厕所。她俩也再没提要给她吃精神病药的事。
李闪闪弄来个U盘,让她俩放污蔑师父与大法的录像片,她要求停止播放,她们不听,她只好以绝食抗议。李闪闪指使她俩和一个叫周丽丽的犯人把她按在狱警的办公室的地上,一个使劲扯着她的头发,另一个犯人掐她的脸,还有一个捏鼻子用勺子往她嘴里灌食,她差点背过气,大喊师父救我,她们马上全都松手了。还有一次,李闪闪让刘艳和钟明鹤用倒有尿的奶粉灌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