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11
编号:
E000166695
中文姓名:
王发军
姓名拼音:
Wang Faju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局长。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至二零二四年七月,任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二零二四年七月至今任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局长。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山东省监狱十一监区监区长梁敬达指示监管犯人:“不要拿他们(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当人看……”显然这位梁监区长对迫害政策“深得要领”——中共邪党就是要把人变成“鬼”——在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局长、省司法厅副厅长王发军的指挥下,其下辖各监狱、看守所对此都“深入贯彻”且各有“发挥”。所采用的手段自然也都是魔鬼才能采用的手段,包括且不限于:“禁止洗漱、剥夺探视、长时间奴役、冻、饿、罚站、关小号、拳打脚踢、扇耳光、上夹棍、鞋底抽、挠脚心、电击、坐铁椅、上绳、吊铐、剥夺睡眠、开水烫、烟头烧、敲打全身敏感部位,脚踩手背、脚踩脚背、脚踩头部、脚踩脖子、用脏布塞嘴、掐脖子、跪圆木、野蛮灌食,手抠肋骨,封锁门窗放大电视音量、长期蹲厕所、禁止如厕、灌药、下毒”等等等等,以至人类最基本的需要:“吃、喝、拉、撒、睡,坐、立、行、卧、走”等一切都会被利用来当作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卑鄙阴毒,残忍隐晦!

在监狱里发生的针对法轮功学员的罪恶,绝非偶然现象或个人行为,是由系统性的邪恶政策为主导的普遍现象。中共邪党对“监管”场所的各种明规暗则,使狱警和包夹们“变好需要勇气,行恶得到奖励”。作为这些邪恶规则的制定者,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局长、省司法厅副厅长王发军当然罪责难逃。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王发军罪行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3/6/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王发军罪行-50751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