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04
编号:
E000166766
中文姓名:
梁德琛
姓名拼音:
Liang Dechen
性别:
职务职称:
警察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苏家屯分局沙河派出所: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青城街110号,邮编110100
电话:024-89523110、024-89730200
所长王东升(警号114397)
办案警察:梁德琛
迫害事实:
沙河派出所警察。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法轮功学员刘丽艳于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一日被苏家屯分局国保警察绑架,三月二十五日被沈阳市浑南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她现在被关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一日下午两点半左右,刘丽艳在沈阳市和平区公租房附近的雪莲雅居小区单元内粘贴真相传单时,被一直尾随、跟踪她的苏家屯分局国保警察宋政和、冯星海(二人着便装)绑架。为达到构陷、迫害刘丽艳的目的,宋政和公然非法“取证”,胁迫刘丽艳敲住户门、现场发真相资料,并将住户二人当作所谓的证人,现场录像作为构陷证据。

当天下午,宋政和等六、七个便衣闯入刘丽艳家非法抄家。他们没有搜查证,也没有扣押清单,折腾半个小时,抢走一张法轮功师父法像、十三本法轮大法书籍。当天刘丽艳被迫害出现高血压症状,高压达218,看守所拒收。宋政和迫害好人不达目的不罢休,先后将刘丽艳劫持到于洪区医院、九院、办案中心、苏家屯医院、四院体检,并以打点滴的方式强行降压,最终将刘丽艳非法拘禁到看守所。三月二十五日(即非法关押第十四天时),刘丽艳遭非法批捕,批捕前来提审的是多次参与迫害的浑南区检察院检察官赫梦瑶、助理孟思宇。

刘丽艳遭非法审讯三次,因身体原因,第一次是在苏家屯医院做的笔录,审讯她的警察是国保警察宋政和、沙河派出所警察梁德琛,做笔录时她都回答:“与本案无关,拒绝回答。”在看守所做笔录签字时,刘丽艳堂堂正正的写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轮大法是正法!”以此表达自己信仰无罪、坚修大法的决心。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4/3/沈阳法轮功学员刘丽艳遭非法批捕-50843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