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法轮功学员邓天玉被分到了专门迫害大法弟子的三监区(严管队),天天遭罚站、挨打,常常不让喝水,犯人打手都是看狱警的脸色行事。
三监区迫害邓天玉的责任人是:教育科长华云、教导员张安、区长周俊、涂诗曼、袁姓狱警、裴姓狱警、王雪玲等;犯人打手是吴青、陆丽君和徐琴(毒贩,黄石人)、汪洋(经济犯,宜昌人)。
在折磨邓天玉时,陆、汪两犯人可连续三小时咒骂出不重复的下流、淫秽词语。吴青、陆丽君等七、八个值班的犯人群殴邓天玉,拳打脚踢;在禁闭室里,将她两手反铐吊起,只脚尖触地,每天只给她喂一点食物;严寒的冬天往邓天玉身上淋冷水,北边的窗户打开冻她;炎热的夏天(室外四十多度),将她脚镣、两腿分开、两手向上,狱警王雪玲电邓天玉的胸部。邓天玉对着王雪玲说:“电你自己!”接着电棍就掉到地上了。她们还将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师父的名字写在床铺上,逼邓天玉睡在名字上。
面对邓天玉坚决不写“三书”,教育科长华云叫嚣:“我知道你不会转化,你以前是‘宝丰女子监狱’有名的‘江姐’,我就是要假的,假‘转化’就行。”华云和韩姓区长还专程到沙市区找邓天玉的儿子、儿媳,企图要家属配合参与“转化”迫害。
二零二二年九月,华云和涂诗曼拿着碗,要犯人徐琴、汪洋、吴青、陆丽君拉大便,给邓天玉灌屎。犯人殴打、灌屎的时候,警察就有意回避、躲开。邓天玉受不了大粪,被迫在白纸上签了名字,汪洋在白纸上填写了警察所需要的内容。此后,邓天玉被转到五监区(老残队)。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汉口监狱以为已经成功将“顽固不化”(实为坚定信仰)的邓天玉“转化”,为邀功请赏,监狱邀请沙市区政法委“六一零”人员、沙市区解放街办、荆江亭社区(原通衢居委会)维稳相关的人员一伙五人,教育科长华云和袁教摆好摄像机,问:“法轮功是不是×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让邓天玉表态,没想到,邓天玉斩钉截铁的说:“法轮大法是正法!共产党是最大的邪教组织,共产党不停的搞政治运动,导致八千多万中国同胞非正常死亡”,还没等她说完,华云、袁教等立刻收拾摄像机,灰溜溜的离开。
接着,监区又开始对邓天玉施以迫害惩罚她。每天逼迫邓天玉抄写诽谤师父的话,邓天玉不从,就被罚站、不让睡觉、不许超市购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