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六年三月十八日下午两点左右,一群未穿警服、未说明案由、未出示任何证件的公安人员,突然闯入梁二龙夫妇在皇姑区梅江西社区的租住房。牟乐当时正在家中,这伙人非法入室后,对住所翻查四个多小时,强行扣押大量私人合法财物,却未出具任何扣押清单。被抢走的物品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纸、手机等。梁二龙下班回家时,正撞上警察抄家,当场被绑架。当天晚上,夫妻二人被劫持至新民市公安局办案中心,遭非法审讯、体检等程序。家中尚有近一万美元现金至今下落不明,疑似被盗。
家属经多方打听,找到新民市新农村派出所询问梁二龙夫妇被刑拘的案由及法律依据。办案警察崔洪硕推诿称,他们只是“听从上级命令”“配合抓捕”,其余情况一概不知,并将责任推给新民市公安局政保支队。家属追问应找谁负责,他口头答应“联系一下”,之后却再无下文。
家属随后自行联系到政保支队徐洪泽,询问刑拘案由及法律依据。徐洪泽以“涉及案情”为由拒绝回答;在拿不出任何法律依据时,同样声称自己只是执行“上级命令”。
当家属索要扣押物品及扣押清单时,崔洪硕推说:有社区人员参与并全程录像,并欺骗说当事人已经在扣押清单上签字了,社区人员也签字了,让家属上社区去拿扣押清单,而事实是,当事人并没有在扣押清单上签字。
律师会见当事人后得知,梁二龙与牟乐本人也完全不知道自己因何被绑架,办案人员从未向他们说明案由或任何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