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59
编号:
E000166834
中文姓名:
徐洪泽
姓名拼音:
Xu Hongze
性别:
职务职称:
警察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新民市公安局
地址:沈阳市新民市辽河大街28号 邮编:1103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7:30
办公电话:024-27510110,024-27510115
政保支队:电话:024—27510015
办案警察:徐洪泽,手机:18525116921
沈阳市公安局新民市局新农村派出所
地址:新民市新农村乡靠山屯村66号
电话:024-87600010
所长:史福嘉,警号116738
办案警察:相博文,警号116439 手机:13889203194
办案警察:崔洪硕
沈阳市公安局新民市局法哈牛派出所
地址:新民市法哈牛镇蒲河路2号
电话:024-87702220
所长:李小龙
办案警察:徐健翔
沈阳市公安局新民市局东城派出所
地址:新民市开发区东大营路10号
电话:024-27623760
新民市看守所
地址:新民市郭屯顿家窝堡村 邮编:110300
咨询电话(会见预约):024-87532508
沈阳市第一看守所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造化镇高力村,邮编110148
总机:024-89241894、024-89241895
接待大厅:024-89241894分机8080
办事大厅:024-89241895-8088
办公室:024-89342960
驻所检察官电话:024-22768351
迫害事实:
新民市公安局办案警察。

二零二六年三月十八日下午两点左右,一群未穿警服、未说明案由、未出示任何证件的公安人员,突然闯入梁二龙夫妇在皇姑区梅江西社区的租住房。牟乐当时正在家中,这伙人非法入室后,对住所翻查四个多小时,强行扣押大量私人合法财物,却未出具任何扣押清单。被抢走的物品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纸、手机等。梁二龙下班回家时,正撞上警察抄家,当场被绑架。当天晚上,夫妻二人被劫持至新民市公安局办案中心,遭非法审讯、体检等程序。家中尚有近一万美元现金至今下落不明,疑似被盗。

家属经多方打听,找到新民市新农村派出所询问梁二龙夫妇被刑拘的案由及法律依据。办案警察崔洪硕推诿称,他们只是“听从上级命令”“配合抓捕”,其余情况一概不知,并将责任推给新民市公安局政保支队。家属追问应找谁负责,他口头答应“联系一下”,之后却再无下文。

家属随后自行联系到政保支队徐洪泽,询问刑拘案由及法律依据。徐洪泽以“涉及案情”为由拒绝回答;在拿不出任何法律依据时,同样声称自己只是执行“上级命令”。

当家属索要扣押物品及扣押清单时,崔洪硕推说:有社区人员参与并全程录像,并欺骗说当事人已经在扣押清单上签字了,社区人员也签字了,让家属上社区去拿扣押清单,而事实是,当事人并没有在扣押清单上签字。
律师会见当事人后得知,梁二龙与牟乐本人也完全不知道自己因何被绑架,办案人员从未向他们说明案由或任何法律依据。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4/13/沈阳联合警力绑架法轮功学员梁二龙、牟乐夫妇-50873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