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法轮功学员徐振国、赵淑萍、熊凤艳、夏秀华、唐桂艳、姚秀荣六人,于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在集市讲真相时,被警察绑架。
六位法轮功学员被警察绑架、陷害,他们于二零二六年六月四日、七月九日、八月十二日遭非法开庭。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不仅当庭威胁旁听人员,还自曝在抓捕前五个月就已“立案”,暴露出严重违法的程序问题。
二零二六年一月初,丰润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将徐振国、赵淑萍、熊凤艳、夏秀华、唐桂艳、姚秀荣六位法轮功学员非法起诉到丰润区检察院。丰润区检察院将“案卷”转到定点迫害法轮功的唐山市遵化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高玉杰。
近日获悉,徐振国、赵淑萍、熊凤艳、夏秀华、唐桂艳、姚秀荣六位法轮功学员已经被非法起诉到邪党唐山遵化法院,并定于二零二六年六月四日上午十点,对这六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
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遵化市法院非法判刑:
夏秀华(女、83岁)被枉判三年、罚款一万元
熊凤艳(女、62岁)被枉判三年六个月、罚款一万元
姚秀荣(女、60岁)被枉判三年六个月、罚款一万元
徐振国(男、68岁)与妻子赵淑萍都被枉判两年、罚款八千元
遵化市法院此案责任法官:王雪梅,公诉人检察官:高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