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三日下午3点左右,新津区五津镇派出所警察罗振宇与一名姓颜的辅警来到刘淑伟、龙莉家中。敲开门后,他们站在门外对二人拍照。刘淑伟和龙莉当即制止这种行为。对方称这是“工作需要”,一边说一边匆忙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