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轮功学员陈广昌自二零一三年被非法停止执业,失去生活来源后,陈广昌夫妇前往陕西神木生活。
二零二五年,陈广昌在神木市找到陕西神东律师事务所。该所表示,只要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办证,即可接收他执业。于是,陈广昌依照法律程序再次申请律师执业,并办理了所有前期手续,包括将原执业档案从山东省调入陕西省司法厅,将原人事档案从山东省调入陕西省人才中心。
随后,他继续按规定申办律师执业证,将申请材料提交神木市司法局盖章后,再上报至陕西省榆林市司法局,等待陕西省司法厅审批。
就在此时,神木市司法局副局长王爱琴(音)致电榆林市司法局,称陈广昌是法轮功学员。榆林市司法局随即以此为由,无理中止了陈广昌所有律师执业申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