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441
编号:
E000167024
中文姓名:
李龙
姓名拼音:
Li L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国保大队副队长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国保大队副队长。

雨花区国保大队副队长李龙曾是砂子塘派出所橘园小区户籍民警,多次参与对法轮功学员喻华的非法抄家、绑架、关押。他还参与迫害喻华的妹妹喻颖祝,指使雨花区跳马派出所造假证,二零二三年四月跨地区从株洲市石峰区将喻颖祝劫持到跳马派出所非法审讯,次日将她关押到长沙市第四看守所。喻颖祝于二零二三年九月被雨花区法院非法庭审,后被冤判三年,在湖南女子监狱遭受残酷迫害,被野蛮灌食的歹徒故意拔掉牙齿。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长沙市砂子塘派出所迫害法轮功学员喻华的儿子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7/26/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512730.html#26725223329-12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