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443
编号:
E000167026
中文姓名:
冯琼
姓名拼音:
Feng Qi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公诉人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沅陵县检察院
第一检察部主任 冯琼 15807455298
迫害事实:
沅陵县检察院公诉人。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十点,曾柳云被押至中方县法院非法庭审。主审法官为沅陵县法院的姚祖坤(约四十多岁),公诉人为沅陵县检察院冯琼(女,约三十岁)。家属聘请的律师为她做了维权辩护,曾柳云的女儿也向法庭陈述母亲炼功只是为了健身、做好人。

庭审仅一个多小时便草草结束,当庭未作出任何判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8/3/手机被监控-湖南辰溪县曾柳云被非法开庭-51299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