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16765
中文姓名:
刘宝华
姓名拼音:
Liu Baohua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葫芦岛市教养院(葫芦岛市劳动教养管理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葫芦岛教养院专管大队队长。

2002年11月,阜新教养院将院内劫持的法轮功学员全部送至葫芦岛市教养院,加重迫害。2003年1月6日,葫芦岛教养院对院内不写保证书,坚修大法的学员进行酷刑折磨。刘宝华称:对不放弃法轮功的学员只有使用非理性的方式方法,其中包括电棍电、打板子。不放弃修炼就无休止地电棍电折磨,参与用刑的都是从葫芦岛教养院其它大队抽调来的干警、刑事犯人,他们同时用三根电棍电学员的脖子、下巴、前胸、后背等处,留下的伤疤半年后才消下去。在这次迫害中共有大约二十名法轮功学员受到酷刑折磨,他们是:裴中华、朱明奎、常祖义、梁果满、何凤伟、于长文等。这次酷刑折磨历时三天三夜,从一月六日到八日,其中最惨无人道的是,恶警们折磨裴中华老人一阵以后,见他六十岁的人,怕受不了出现危险担责任,叫来医生给打了一针,说:“没事儿了。”然后接着用电棍电,逼迫他放弃法轮功,将老人电得全身是伤,并特意电小便处等敏感部位。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省阜新市和葫芦岛市劳教院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0/6963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