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值班室:23863537 秘书室:23507448 政治处:23507441 法制科:23507554 政保科:23864045
和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徐永勤、张心赤、王加旭024-23523556
指挥中心23507440指挥中心警务公开科: 024-23105075传真024-23105129电子邮箱:syjw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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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和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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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科:024---2350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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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保大队长:徐松林024-23515795
副大队长:刘洋15502411327、13940515000
张心赤:13130238260 23523556
警察 张宏伟 于翱、王加旭
辽宁沈阳恶警徐永勤从2001年起一直担任沈阳公安局和平分局国保大队队长(一说安保、或治安科)。徐永勤从2001年(或更早)起竭力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从跟踪、监听、巡视,到组织布控、领头抓捕、打人恐吓、编制材料、投监迫害等,恶行从未间断。至2012年1月徐永勤还在管区里非法抓捕迫害法轮功学员,近十多年的时间里有几十人或更多的法轮功学员被其迫害。
2001年3月7日《沈阳晚报》在头版头条以大半个版面的篇幅刊登在2001年1月底起,徐永勤等恶警一个多月里如何跟踪、绑架,查抄、审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过程,并声称是全市最大的所谓印制、传播法轮功宣传品案。这次迫害共绑架了徐大伟(实为徐大为,抚顺市清源县英额门镇人)、迟丽华(实为迟立华)、张亚萍、王亚萍、陈丽丽、陈捍东六人,非法抢夺有速印机等个人物品价值4万余元及大量真相资料5万多份。
2001年2-3月间徐永勤抓捕徐大为、迟丽华、张亚萍、王亚萍、陈丽丽、陈捍东六名法轮功学员,其中已知徐大为被判8年徒刑,在监狱迫害下回家13天去世。
2004年4月期间,法轮功学员李凤美在沈阳太原街「沃尔玛」超市讲真相中,被录像,恶警徐永勤伙同一杜姓警察抓捕了李凤美,被强行拘押了一宿,罚款3,000元。
2005年11月22日晚,沈阳市和平区国保大队恶警:李大队长郭力、徐永勤将沈阳市皇姑区法轮功学员王维闯(男,27岁,原籍辽中,曾被非法劳教3年,关押于沈阳市张士教养院)、于景权(男,30多岁,原籍丹东,曾被非法判刑,在辽阳铧子监狱关押,2005年5月被释放)绑架至沈阳市张士洗脑班,并于当晚对他们刑讯逼供。
2006年4月28日他和姜军二人来到了大法弟子刘杰英的单位,把刘杰英扣押到和平区三好街派出所,刘杰英办公室的电脑和家里的电脑和大法书籍都被他们强行抄走。29日,刘杰英拘留满24小时后被释放回到单位。
2006年5月19日恶警没有出具任何凭证,在刘杰英工作单位内再次绑架她,进行强制洗脑。刘杰英家人只知道她是被要求去“学习”了,但不知地点和时间范围。几天后家属才得知她被关在沈阳张士劳教所的洗脑班里。
2009年3月17日,大法弟子舒东安在东北大学附近向一名世人讲大法真相时,被恶人诬告。和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徐永勤、警员刘雨寒伙同当地派出所及新世界花园社区、保安,在社区地下车库绑架了舒东安,并未经允许闯入舒东安的家,入室抢走一台电脑、三台打印机及真相资料。徐永勤预谋将舒东安非法判刑,将案卷递交给和平区检察院,和平区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又将案卷退回国保大队。
2009年4月17日徐永勤威迫家属及舒东安在取保候审书上签字。舒东安回家后,认为取保候审书上声称:“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与事实不符,于2009年11、12月期间三次去国保大队找徐永勤和刘雨寒讲述大法真相。徐永勤和刘雨寒非但不听劝告,反而诱骗舒东安在陈词书上签字,用其笔迹取得所谓新证据,2009年12月30日再次非法绑架舒东安。2月25日舒东安案卷第二次递交给检察院,4月6日和平区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又将案卷退回和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按照法律规定:同一案件,检察院两次退回,就应当无条件放人。但当舒东安家属于4月16日赶往国保大队向徐永勤要求放人时,徐永勤以舒东安“在看守所里表现不好”为由,拒绝释放大法弟子舒东安。
2009年4月27日,夏玉兰参加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的旁听,在法庭外被和平区新华派出所绑架,拘禁两天一夜,期间因夏玉兰“不配合”被新华派出所所长、警察,和平区“六一零” 徐永勤拳打脚踢,没收棕色真皮女挎包一个、左丹奴牌真皮钱包一个(内装几十元钱),迪奥太阳镜一个。次日晚家属前往要人,被放回家。
2009年和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徐永勤以大法弟子刘志曾向其亲友传播20多张光盘、在家中持有资料若干为由,对其立案、定罪,案件送到检察院后,检察院以证据不足退回和平分局,可是徐永勤坚持要继续侦查,1个月后又将案子送到和平区检察院要求立案。 于2010年5月17日,大法弟子刘志被和平区法院非法判刑4年。
2009年8月13日董红珠在儿子刚搬仅三天的家中,被沈阳市和平区公安分局政保科徐永勤、小刘等人绑架。
2009年10月22日和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徐永勤以刘志曾向其亲友传播20多张光盘、在家中持有资料若干为由,对其立案、定罪,案件送到检察院后,检察院以证据不足退回和平分局,可是徐永勤坚持要继续侦查,1个月后又将案子送到和平区检察院要求立案。在徐永勤的恶行操控下,和平区法院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非法判刘志有期徒刑4年。
2010年4月24日徐永勤带队抓捕法轮功学员王桂兰,当其枉法提审时,王桂兰向其讲真相,恶警徐永勤说:「你跟共产党对着干,把你脑袋拧秃撸扣」(指脑袋像螺栓的丝牙部份被强力拧的失效了,没有牙了或拧的牙扁平了,而且是螺旋形的)。
2010年4月23日晚上,沈阳和平区国保大队队长徐永勤,带领刘雨寒、郑绪发等十几人骗开法轮功学员张兰英家门,非法抄家,并绑架到当地(长白)派出所,非法抄走计算机、手机、电子书、劝善信、身份证等大量物品,将家中和车库翻的一片狼藉。后被关押在市第一看守所迫害14个月,被判四缓五。
2010年4月24日早5.30分左右,和平分局国保大队徐永勤带队,计六个恶警,没敲门(门没锁)直接闯到床前,不说任何原因直接把尤凤贤拖下六楼,塞进车里送到三好街派出所,同时进行抄家,抄走大法书等及手机一部,当晚送到市看守所,非法拘押26天,并让其儿子交5,000元钱。5月22日判取保候审一年。当2011年去办解除手续时,徐永勤不死心又给了一张监视居住的通知(退回抢走的钱)。
2010年4月24日早八点左右,沈阳市公安局、市国保大队、沈阳和平区国保大队、沈河区公安局十多个人,其实质由徐永勤带队到王桂兰家非法抄家。 王桂兰刚一进客厅,就被用手铐铐住。然后开始翻东西(连续翻了三天),抢走所有大法书和真相数据(装了半汽车)。还抢走MP3两部、DVD一部、手机三部、身份证、写条幅的布,装了两袋子。然后将王桂兰绑架到南塔派出所,几个小时后又拉到棋盘山,准备非法提审。 到棋盘山王桂兰讲真相,和平区国保大队队长徐永勤不但不听,还骂人。 第二天早上,又给王桂兰送到张士洗脑班, 5月28日,王桂兰被送到市看守所。在洗脑班关了一个月零三天,在看守所关了近三个半月,共计被迫害四个半月,最终被冤判为「判三缓四」,判完后,恶警们怕找后帐,谁也不在判决书上签字。
从2010年4月23日恶警徐永勤带队晚间开始,分步分时在不同地点一天就抓捕法轮功学员十几名,有张兰英、王桂兰、尤凤贤、焦健、李月娥、陈溪、徐杰等,王桂兰的姐姐和郭鸿雁的母亲马秀兰被放回。
2010年6月,和平区法院非法开庭庭审舒东安。第三次撤回对舒东安的起诉。
徐永勤在法院三次认为证据不足退回案卷下,继续大搞文字狱,持续编造材料,当舒东安的姐姐与他理论时,徐永勤狂妄叫嚣「就要办你」,狂妄至极,恶毒至极,仇视善良的法轮功学员。
2011年12月7日,徐永勤亲自带领马姓等穿便衣的恶警,在沈阳北站地区开车跟踪抓捕了73岁的何姓法轮功学员(2005年该法轮功学员曾被徐永勤抓捕过一次),并指使马姓恶警打法轮功学员两个耳光,还恐吓老太太说:「你不知道苏家屯的事吗!」间接证明苏家屯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利的事是真实存在的,而徐永勤知道真相。徐永勤抄家一直折腾到半夜12点,妄想搜集证据搞材料,一心想把法轮功学员送到沈阳市拘留所长期关押。
2012年1月间,沈阳市和平分局下属一派出所,抓捕一在太原街讲真相劝三退的一76岁女老年法轮功学员,和平区分局又派两名警察参与其中,妄图迫害,说明徐永勤直到今天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