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16919
中文姓名:
刘某湘
姓名拼音:
Liu Mouxia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路北区公安分局(路北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
电话号码:总机0315.2824452─8011或8051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乔屯道29号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唐山市路北公安分局副局长。

2003年1月15日被唐山市西窑派出所的高延生(所长)、干警刘杰抓捕,他们对她拳打脚踢之后带到了派出所,不许她睡觉,第二天他们将她连人带铁椅子一起送到了唐山市路北公安分局二楼的一间司机休息室里,继续将她铐在铁椅子里7天7宿不允许她睡觉,并用手摇电话机不停的电击她,她们将两根铜线缠在她的手指上,为了达到最佳的通电效果,她们还在手指上浇水。为了不让楼里的人听到她被电击时发出的惨叫声,她们用湿毛巾堵住她的嘴,负责提讯、逼问她的是路北公安分局的副局长刘X湘,许伯军(科长),许来生(科长),陈红(女,教导员),田纪生,聂东强等,她们折磨了她整整十天,直到1月24号她才被她们送进唐山市安康医院,当时她已经不能自己行走,经CT检查她的腰椎间盘突出,心脏壁厚,她被强行在安康医院接受药物治疗和灌食。

直到1月28日才被送进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省廊坊市大法弟子郭晓慧的申诉状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4/7/11/7914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