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1
编号:
E000017082
中文姓名:
吴凤江
姓名拼音:
Wu Fengjia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宁河区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局长 赵刚(现任):13902179186、022-69591252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政委 苗立勇(现任):13001388555
副局长赵国悦13702122009
副局长李铁强13820305665
副局长刘志新13902099994
副局长郑顺红 02269573053住址:宁河县芦台镇唐宁里4-2-302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原天津市宁河县公安局公安科长。

自99年对法轮功学员迫害四年多来,宁河县也设立了隶属于江氏集团的610办公室,对大法弟子不讲任何法律,抄家、抓人、双规、拘留、监视随时发生,非法收取押金20多万元不知去向。

参与迫害以下宁河县大法弟子:胡向荣(一九九九年腊月),李茂芬(二零零零年春),王丽芳(二零零零年四月),翟焕茹(二零零一年),岳怀江(二零零一年正月初一),张云芬(二零零一年一月九日下午),李永玲(二零零一年一月份),毕业红(二零零一年三月初),董朝凤(二零零一年四月份),岳井风(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二日),薄金爱(二零零一年腊月二十),崔文瑞(二零零一年腊月二十一),平艳(二零零二年五月份)。

一九九九年农历腊月十九晚上七八点钟,镇政府四五个人再次来到李春霞家里,将李春霞哄骗到镇政府。第二天,桥北镇政法委书记薛大军将她绑架到宁河县办的洗脑班--大于村转化基地。在大于洗脑班,宁河县妇联主席阎淑荣、秘书田淑敏以及李树娟、吴凤江、张克霞、李春发、王刚、孙连霞等人用各种形式对大法弟子们进行迫害七十五天。同时以饭费的名义向家属勒索九百元人民币。

在各乡镇办洗脑班,用各种手段强行灌输邪恶思想,强迫大法学员背叛“真善忍”。其中最严重的一次就是“大堣(于)转化洗脑班”,将100多大法学员非法绑架到此,最长达半年之久,不让回家,不让上班,对外说是办学习班,实质是强制监禁,强行灌输侮蔑法轮功的思想,有10余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劳教。其中有一学员写了一首赞颂法轮功的诗,被非法劳教三年;因炼功有8名大法学员被劳教。冬天把大法学员拖到寒风中面壁而立,不准穿棉衣,不准动。恶警吴凤江等人曾对多名不放弃“真善忍”信仰的大法弟子大打出手,曾对一名男大法弟子从晚上打到天亮,白天又让这位学员站在太阳下晒,夜间罚站蚊子咬,他还叫嚣“我打了20多年的人了,从没有失过手、打一个服一个。”并用各种手段妄图动摇大法弟子的正信。

二零零一年一月九日,法轮功学员毕业玲被骗到芦台镇政府,遭非法拘禁6天,并于当月十五日被转送到大于洗脑班进行迫害。一月十九日,毕业玲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一个月。二月十九日,毕业玲被非法转至大于洗脑班。参与迫害的有:宁河县妇联主席闫淑荣、恶警吴凤江、武装部的李军峰。

二零零一年一月,单立超被镇政府绑架至宁河县大于洗脑班迫害两个月,勒索伙食费、车费五百元。参与迫害人:宁河县妇联主席闫淑荣、恶警吴凤江、武装部的李军峰等人。

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法轮功学员黄春来因参与讲真相,被公安宁河分局恶警绑架、抄家。四月三十日,被宁河县检察院非法逮捕,十二月五日,宁河县法院非法对黄春来判刑七年。黄春来被非法关押在天津市港北监狱至今(二零一零年五月),他每天要干十多小时的奴工活,睡很少的觉, 经常遭恶徒毒打;每天还要被逼迫洗脑转化,被强制学习污蔑法轮大法的东西。

参与迫害者:县妇联主任闫淑荣、县政法委主任鲁玉生、原公安局公安科长吴凤江。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八)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1/2/20/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八)-236563.html
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2/12/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七)-236111.html
天津宁河县五法轮功学员身陷囹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6/223743.html
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4/223530.html
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28/222414.html
天津市宁河县大法学员被迫害情况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4/3/19/7035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