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9年10月28日,因大法弟子拒绝交保证金1100元,他们把大法弟子抓到镇政府,在原副镇长刘跃川和城关镇党委书记胡博学的指使下,十几个恶徒大打出手,拳打脚踢,把大法弟子毒打一顿,然后一个当官的说:“先拉下去,一会还接着打。”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政治流氓集团镇压后,因为要给大法讨回公道去京上访,被关押在县看守所。一九九九年十月的一天晚上,大概十二点左右,陈淑芬又被一帮恶徒抓到镇政府。以胡博学、刘跃川、姚栓良为首的七、八个恶徒对其施暴,当时她被打得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大脚趾也被弄破,一只眼睛被打青了。刘跃川还说:你的家庭和别人不一样,你得多拿钱,得拿个七、八千元。并非法抄走电视机一台,三轮车一辆。
1999年10月20日上午,博野镇党委书记胡博学、副书记姚栓良、镇长杨同乐,副镇长肖某带领约20人左右,到家中找人,陈淑芬当时不在家,去了亲戚家。恶人便于中午12点左右,在家里没人的情况下,又非法抄家,将家中电视机、录音机、自行车非法掠走。下午5点左右,陈淑芬刚从亲戚家回来一会儿,恶人就妄图进行绑架,因陈淑芬不配合,便又将家中另一辆自行车和一辆脚蹬三轮车强行推走。
一九九九年十月,博陵镇书记胡博学、副书记姚栓良、镇长杨同乐、副镇长肖××带二十来人闯入陈淑芬家,将电视机、录音机、脚蹬三轮车和两辆自行车抢走。又缴了八百元押金,说是要不到北京还给退,结果退时强行扣了全年的报纸费。价值四百多元的三轮车至今也没还。
两天后的雨夜十二点多,十几个人翻墙而过闯入屋内,陈淑芬穿衣服他们都不出去。强行把她带到镇政府,让脱掉大衣,用大绳子倒背捆绑,一声令下 :“关灯、打!”噼里啪啦一阵手脚,她浑身疼痛难忍,左眼起了大紫包。非法拘留半个月,缴饭费一百多元。
后来因为要所谓“揭批”录相,她和丈夫先后离家出走,十来亩地就此荒芜。
二零零零年秋有人通知陈淑芬上公安局去一趟就回来,去了却被强行送到拘留所五天,“罚款”一千六百元。
二零零二年,陈淑芬参加电视讲真相被非法通缉,她和丈夫再次流离失所。同年九月,公安局多人闯进她家,从被窝里揪出睡觉的十几岁儿子,头发揪下一大绺扔在地上。孩子承受不住毒打,劫持他连夜去衡水绑架父母。最后陈淑芬被诬判重刑九年,丈夫被非法劳教三年。
瘫痪多年的公公到死也没盼到俩孩子回家,八十八岁颤巍巍的老奶奶成天念叨孙子孙媳,临终也未能如愿。
保定邪党迫害法轮功十年罪行录(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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