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一日,宋玉龙伙同新寨子派出所恶警将大连新寨子大法弟子薛新凯绑架,四月十一日将薛新凯非法批捕。四月中旬,他曾通知家属案子已经交到检察院。但事后又矢口否认,并阻止律师去看守所见人。之后的一个半月,他始终压着案子,企图继续编凑材料对薛新凯加大迫害,以此为自己捞取政治资本。通过内部消息得知,他已经偷偷将案子交到了甘井子区检察院,企图秘密对薛新凯判刑。
六月中旬(或下旬)案子被交到检察院,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定于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八日上午九点非法审判大法弟子薛新凯和母亲孙淑云。据相关人士透露,法院的所谓审判只是走过场,掩盖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的一种形式,背后的真正主谋是六一零,非法审判的结果往往是六一零已经内定好的。不法之徒的所谓依据是“二千多份传单等”。
薛新凯的母亲孙淑云三月二十一日也同遭绑架,之后因身体出现病态取保候审,此次甘井子区国保大队大队长宋玉龙也给孙淑云拼凑了材料送交法院,伪法院欲同时对两人进行非法判刑。
大连甘井子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宋玉龙、副大队长董仕国二人,多次策划、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的恶性案件。法轮功学员陈军;孙淑云、薛新凯(母子);张义君、王红、王涛以及其一家六口;王博一家三口;张国宇、丛伟等至少十四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遭到宋玉龙、董仕国的迫害。
大法弟子张国宇、沈莲夫妻是中国网通集团大连分公司员工,二零零六年九月,张国宇被绑架后不久,沈莲即去椒金山派出所和甘井子区国保要人,可是却受到百般刁难和跟踪恐吓,导致其心理承受到极限而崩溃,经常蹦跳和摔东西,时哭时笑。有一次儿子玄玄(七岁)被吓得躲在小屋不敢出来,当大人强行打开门的时候,见到玄玄蜷缩在床头的空当里,满脸泪水,却不敢哭出声音。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二日凌晨四点多,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国保大队、椒金山派出所、甘井子分局、海军广场派出所众多恶警用万能钥匙非法打开大连大法弟子丛伟家门将丛伟抓捕。当时丛伟只穿了一条内裤。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五日,沈莲争着跟家属去椒金山派出所和甘井子区国保要人,在交涉过程中,沈莲病情加重,当场发作,众多警察见证了其病情,可国保仍然以各种借口推脱,拒绝放人,任其病情继续恶化。现在玄玄不能正常上学,不能和妈妈生活在一起,被收留在亲戚家中。而这一切只因为他的爸爸妈妈是法轮功学员。制造这一悲剧的正是大连甘井子区国保的宋玉龙、董仕国等“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卫士”们。
参与迫害的董仕国等恶警们,迫害法轮功不同于以往运动,全世界都在关注,都在追查,就算你豁出去拿自己的命赌一把,难道你也希望把你家人的幸福一起赔进去吗?再看一眼这孩子纯洁的目光吧,当有一天你的孩子见到他的时候,你的孩子会为你这个当爸爸的感到耻辱的,当你们的恶行在孩子的小朋友中传遍的时候,你们将失去做父亲的尊严!
《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的内容系捏造的《登记表》中的记录是:“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一日早八时,甘井子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接市局国保支队指令:在甘井子区新寨子有人在家加工、制作法轮功传单。领导批示:宋玉龙。接警人员:董仕国,刘宝家。接警时间: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一日八时十一分。”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国保支队的宋玉龙、董世国、刘宝家等恶人,一直充当迫害大法弟子的急先锋,丛伟、薛新凯、张国宇,李德君,张义君等大连很多大法弟子被绑架都是由他们直接负责实施的。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下午,顾淑华(女、五十六岁)等一群大连大法弟子在一处民宅交流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体会,下午四点一帮中共党匪非法侵入,暴力绑架在场的二十一位大法修炼者,其中有葫芦岛的崔树怀、朝阳的石老太、金州的刘先生、还有大连市内各区的十多位大法修炼者。参加这次非法抓捕的有大连市“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大连市国保大队(特务)、大连市甘井子分局(政保科、刑侦队)以及派出所(甘井子街派出所、海茂派出所、金州光明派出所),以上中共党匪在不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境执法犯法、抓捕中国公民即属公然违法。
至惩戒中共党匪的国内法源详见《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有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及《中国刑法》规定有关“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另,尚可爰引国际法源。我大中国是联合国组织会员国之一,本应恪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八条:人人有权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依据《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说:人人有思想、良心与宗教自由的权利。
国家不等同政府、政府不等同政党、政党不等同既得利益集团,包庇犯罪者只能是共犯结构;法网恢恢,中国公民的人权及幸福在中国的司法面前是否受到保障,本案执法者勾串江氏党伙黑组织“610”玩法弄权的具体作为不仅是对整个国家社会公器的公然玷辱,也正是挑战及检验这个所谓“为民执政的政府”执政魄力及能力的文明指标。所犯皆已录案备查,倘有疏漏,惠请知情单位协助提供补正及佐证资料,以昭公信,无任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