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19日夜里11点多,王震海、李晓明、侯竹梅,非要晚上来扰乱居民(来梁彩珍家)…恶警说“7.20来看看”。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萬柏林區公安局政保科長鄭永生與和平北路派出所的王震海把重機法輪功學員梁彩珍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五十六天。臨過新年的一天,向萬柏林地區的四位法輪功學員的家人每家勒索五千元才把人放出來,沒有給開收據,還讓家屬寫保證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