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村劳动教养所一大队,在恶警张燕,沈红秀,李悦的指使下,恶警李薇,陈千美,王丽杰,李红梅,蔡静积极配合,不断的对大法弟子残酷迫害,经常增加劳动时间,从早上六点开始劳动(除吃饭和午休半个小时以外)直到晚上九至十点才停止劳动,对那些年老体弱的也不放过,为劳教所聚敛钱财。
一大队还有一位名叫王玉玲的大法弟子(五十岁左右,淄博人),由于不放弃“真、善、忍”,曾被恶警多次关在小号里,白、黑不让睡觉,只能坐着,不准随便动,每次一个月左右,强化洗脑。参与者恶警有:李悦、张燕、牛蒙缯、陈钦梅、张建波;邪悟者有:张夕英(诸城人,三十五、六岁,曾多次用低级下流的流氓言行迫害大法弟子)、华则青(莱阳人,三十四、五岁,曾多次用低级下流的流氓言行迫害大法弟子)、鲁喜敏(烟台人四十岁左右)、于日娜(现住东营)、张春香(沾化人,用低级下流的流氓言行迫害大法弟子)。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八日一队大队长张燕,副大队长李悦、申秀红,恶警李红梅、李薇等,这两个月有时指使犹大们有时亲自动手殴打、侮辱、谩骂、以各种剥夺人的基本权利的方式对赵玉红进行迫害。
法轮功学员刘淑珍被分在二班,由教导员李悦和队长陈千美主管迫害。初期刘淑珍因不穿劳教所的队服,被上述二人及大队长张燕多次打骂和罚站。二零一零年春的一天,陈千美以刘淑珍不干活为由,将她从车间劳动现场拖到队长们办公桌前,并当着李悦的面用脚踢她,连续罚站几天。队长李红梅有一次嫌刘淑珍不劳动,硬拖到车间大门外去罚站。在劳教所,法轮功学员被罚站是司空见惯的事,许多人在罚站期间不允许上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