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大法弟子齐祥娟、潘强、金淑兰等十人自带锹、镐等工具,义务清理通河县新民村东侧公路上的冰雪。二月二十三日上午,他们正在清理路面上的冰雪时,通河县交警队巡逻警察通知通河县公安局,国安科科长蒋建东带领通河县第二、三派出所全部警察,将十名大法弟子非法绑架到通河县看守所。又伙同通河县“六一零”恶徒将七名大法弟子非法绑架到“转化班”并分别勒索每人二千元至四千元,逼迫写“三书”放弃信仰。
金淑兰被非法关押在通河县看守所,他亲自动手打金淑兰并辱骂她。他还曾指使看守所中的4个男刑事犯将金淑兰围在中间毒打,金淑兰身上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而后让金淑兰戴上看守所中最重的手铐脚镣,扬言“交待情况要判三年劳教,不交待也要判三年。”
在职期间不遗余力迫害善良的大法弟子,绑架勒索大法弟子多人。
二零零四年三月几位大法弟子出于善心自发清理公路上的冰雪,引来过路人的感激和称赞,却被蒋建东等人绑架至公安局,关押十五天后分别被罚款二千至三千元,不给任何收据,并强行将他们送往转化班继续迫害。期间,还向两名大法弟子的家属索要价值一千元的鹿鞭。大法弟子与其讲理,他蛮横的说:“讲什么理,共产党就是不讲理!”
二零零四年三月,一女大法弟子被蒋建东一伙人绑架,被他们疯狂的暴打,打的浑身青紫,脸部肿大变形。一位男大法弟子被蒋投入臭名昭著的长林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日,蒋建东等人绑架了大法弟子傅海、李民、刘颖。傅海是一名优秀法官,自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健康,道德提升,工作上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从不利用职务之便收取贿赂,因工作成绩显著被评为“市级十佳法官”。他在被非法拘押期间,腿被打坏,头被罩上塑料袋,险些窒息。其他参与迫害责任人:李力伟、刘培敏等。傅海、李民、刘颖因抗议非法关押,绝食,被强行灌食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