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6月26日中午,胜利油田滨北分局恶警董宁(国保大队长)伙同胜北社区景安物业公司经理杨洪金等人,带领十几个便衣恶警闯入胜北社区景安物业公司法轮功学员岳国民家里,非法抄家,强行绑架岳国民到供应处洗脑班,岳国民绝食抗议,董宁等人给岳国民疯狂地灌盐水,目的是加大他的痛苦,让他生不如死。岳国民的妻子邹爱芬知道后于6月29日找董宁要求送丈夫到医院治疗,结果被董宁绑架,非法关在集输洗脑班。
在邹爱芬绝食抗议后,恶人们残忍地对她进行野蛮灌食(从鼻腔里向胃里插管子灌食)。后来,邹爱芬被非法劳教三年,岳国民被迫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正在读高三的孩子岳群无人照顾,还要承受董宁、赵宪文(滨北分局恶警)的威胁恐吓。
胜利油田胜北社区景安物业公司的经理兼书记杨洪金,每个星期都到油田中心医院做血液透析一次,在这种患有重病的情况下仍伙同其得力助手副书记周学军、保卫科干事杨华泽,以及手下的八名保安殴打一位本单位的大法学员。
先是第一个打手退后几步,然后向前猛扑,跳起来用穿着大头皮鞋的脚猛踢大法弟子的胸部和腹部。第二个打手左右开弓狠命地抽打他的耳光,打得嘴角鲜血直流仍不住手。第三个打手抓住他的头发,把他的头猛劲地撞向身后的墙壁。第四个打手把大法学员当靶子,在他身上练打猴拳。第五个打手先在他的耳边嚎叫、吹气,后伸出他那肮脏的手摸捏他的脸、胸,……深度的恶心令大法弟子呕吐不止。打手们怕自己身上粘上血迹,就指使那名没有参加迫害的保安擦掉他身上的血迹。然后七名打手一哄而上,又一次将大法弟子打翻在地,他们用双脚猛踢、猛踩他的头、胸、腹。反复毒打长达三个白天,两个晚上。杨洪金还叫嚷:“对你法轮功,我可以关你十年、二十年,我有的是人力和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