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马三家女子劳教所的邪恶打手是教养院管教科的马吉山和保卫科的刘勇,还有李俊、张军、李明东、范亚奎、陈立山、于文、韩凯、王齐、战敏(音)、闫世光等。2006年2月至11月份,他们用各种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
2006年3月20日在一大队一分队,大法弟子把所谓的“校服”后面都写成“真、善、忍”三字,孙淑香、闫春娇被恶警李明玉、凡亚奎(男)殴打后又关禁闭,同时孙淑香、闫春娇被加期三个月,杨丽威、史桂荣被加期一个月。
从2006年2月24日一直到6月初,她都不断的反迫害,大法弟子原书哲说:恶徒打她都不知多少下了,一百多下都不止。5月16日左右被凡亚奎踹了腰部一脚之后,腰和腿经常疼痛。
恶警凡亚奎殴打大法弟子龙素芬。2006年6月份它和另外几名恶警将原书哲踢成重伤……恶警李明东和凡亚魁在床板上写污蔑大法的东西,强迫本溪阎春娇、大连孙素香踩在上面,还在她俩衣服上写污蔑大法的话。
从2006年4月10日起大法学员原书哲不配合恶徒迫害,被一直单独吊铐。为制止迫害,原书哲右手脱铐,并将手铐铐在了铁床的栏杆上。不一会儿,樊亚魁走进来,发现手铐拿不下来了,抡拳就朝原书哲打去,打一阵见没达到目地,就把原书哲左手的手铐打开,然后狂暴的殴打她的头部,最后将她打倒在地,并凶残的用脚后跟狠狠的跺原书哲的右后腰处,原书哲只觉剧痛袭遍了周身,鲜血顺着原书哲的口、鼻流了一地。
此暴行造成原书哲生活不能自理十多天,起床、卧床、上厕所必须靠人帮助;走路时脸只能上仰,一只手高举,一只手扶腰,步履艰难;眼充血、眼眶周围青紫。
现场有单书菊(女,四十多岁,劳教所食堂抽调来补充恶人队伍)目击暴行全过程。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日早晨,恶警闫世光、刘勇发现学员身上写有“真、善、忍”等字样。闫春娇、孙淑香被提审,孙说修真、善、忍没有错,被送到东头分别铐起来,恶警范亚奎、李明东往地上写李洪志让她踩,不踩就用脚踹。胳膊往两侧抻,把胳膊血管抻破出现水肿,并公布加期3个月,蹲小号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