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3
编号:
E000018099
中文姓名:
尹某某
姓名拼音:
Yin Moumou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桥西区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兴华街7号,邮政编码:050000,总机 0311-87039977
局长刘忠明 办:87026381、87039977转7770 呼机:96777-777;
政保大队的林队长、候文华, 总机 0311-87039977转
警察姜玉贵、刘辉, 总机 0311-87039977转
李荣旗,石家庄市桥西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长,办:0311-87027447或87039977转7702 呼机:96777-2058;
赵新建,石家庄市桥西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总机:0311-87039977、87024882转
尹教导员,石家庄市桥西区公安分局,总机:0311-87039977、87024882转

石家庄市桥西公安分局苑东刑警中队 ,邮编:050085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730号(大谈村村委会对过)
大队长吕楠
副大队长田静
副大队长张建良13931976087(负责11.15的7个案子)
吴立军0311-83651184

近照:
家庭住址:
总机:0311-87039977、87024882转
迫害事实:
石家庄市桥西区公安分局教导员。

2001年5月31日,大法弟子左志刚准备结婚。可就在前一天,灾难降临了。2001年5月30日下午3点多,桥西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李荣旗、警察侯文华、林振生(音)等到左志刚工作的瑞光计算机公司,未出示任何手续就强行将他带到了兴华街派出所。

只过了一个晚上,5月31日,桥西公安分局副局长赵新建和尹××指导员通知左志刚父母,声称左志刚在5月31日早上6:30在兴华派出所留置室的铁栅栏门上上吊自杀。两位老人如雷轰顶、悲痛欲绝。家属要求去看现场及遗体,他们百般推脱。在强烈的一再要求下,直到6月2日才让家属到兴华街派出所看现场,但现场已被“破坏”,左志刚的遗体也被他们送到了火葬场。到火葬场看到左志刚的遗体:发现身上有多处伤痕,脖颈两侧各有一条明显的伤痕,周围尚有血迹;后背中心腰上顺背脊方向有相距一寸左右犹如筷子头粗细的两个深坑;后背大面积皮肤为紫色;脸部、腮部有遭钝器击打的肿块;两耳部位全部为紫蓝色。这些伤痕是如何形成的,公安拒不回答。

2006年6月26日《燕赵都市报》第六版刊登了石家庄殡葬管理处公告,内容为:依据《石家庄市殡葬管理条理》规定,“以下遗体在殡仪馆存放时间已经过期,望逝者家属及有关部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石家庄市殡仪馆办理火化事宜。逾期由殡仪馆予以火化,骨化,骨灰保留半年。”序号18的名字是左志刚,备注标明是2001年5月31日由兴华街派出所送去的。

看到此消息左志刚的家人非常着急,5年多来,70多岁的父母历尽艰辛,冒着严寒酷暑跑遍了河北省的各个有关部门,给左志刚讨还公道是两位老人生活下去的唯一希望,所以家人强烈要求有关部门继续保留左志刚的遗体。

左志刚父母为了给儿子鸣冤,利用微薄的退休金,不断的上访、申诉,但没有能讨回公道的地方。但老人想总有晴天的时候。只要儿子的遗体保留着,这就是他们行凶作恶、致人死命的证据!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石家庄市左志刚01年被恶警害死 家人强烈要求保留遗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13/13289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