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0年10月5日,金秀凤去北京上访。10月11日被单位(佳木斯市纺织厂)交给佳木斯市永红分局。永红分局石秀文、郭维山等人把她送到佳市看守所关押关押72天,被灌食迫害,戴脚镣。回来后,佳木斯市纺织厂书记冷战义、单位6.10办公室主任吴正玉,强行在金秀凤工资里扣除1380元钱,说是去山海关接我回来的路费和伙食费。
2001年10月19日,在天安门广场打横幅,佳纺“6.10”办公室主任吴正玉和厂公安处等6人把他送到佳市看守所。厂长 张长福、书记冷战义、“610”办公室主任 吴正玉、车间主任韩凤芹和王玉宏将他开除了厂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