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0年11月20日,大法弟子李亚军去凌河公安分局看守所探望以前的邻居,她们因为进京上访而被凌河公安分局判了劳教,第二天就要送往马三家教养院。看守所长龚长义说她声援法轮功,当他得知她也是炼功人后,立即向他的上司汇报,于是她就被扣押在了看守所里。龚长义所长因扣押她,得了奖金500元。
他们当天给她开了拘留证,拘留五十五天,理由就写“法轮功”三个字。他们还给她戴上了手铐,整整戴了五十五天,这给她带来很大痛苦和不便。55天当中,每天只给两顿饭,顿顿是窝头,白菜或萝卜汤。等到被放出来时,人瘦了一圈。
五十五天中,他们多次逼她写认识,按他们的要求所谓的认识就是骂人,她不按他们的要求做,结果被非法超期关押,中间又追加了三张拘留证。
2002年3月份,当地派出所又强迫她参加公安局办的洗脑班,她被迫离开了家,流离失所长达十个多月,有家难回。
为了让那些不明真象的警察别再给江××充当打手、帮凶,分清善恶,为自己留一条通向未来的路,她在流离失所期间,给曾经迫害过她的看守所所长龚长义、金越分别写了一封信。信的内容不是声讨他们对她的迫害,而是善意地劝告他们多思考,在今后的工作中,善待法轮功学员。她的劝善信又成了后来他们绑架她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