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九日,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纪立新、城北派出所的王震、街道的王伟,还有几个不知道姓名的人,来到黑山县大法学员张心蕊家,进屋就翻,也不知道他们翻什么,翻得乱七八糟,最后翻到一本用学生笔记本记抄写的《经文》,他们就像抓到把柄一样,把她带到派出所,让她签字。她不签,就把她送到看守所,拘留15天。到十月九日派出所的王震、王继海来到看守所,把她从行政拘留改为刑事拘留。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三日判她劳动教养2年,瞎编的罪名是“扰乱社会秩序”。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王娓静与王震(当时是国保大队教导员)带人将法轮功学员张英东、寇德英、张耀东绑架,并迅速上报检察院对三人批捕,寇德英和张耀东分别被诬判九个月,张英东被诬判四年半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三日,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和大虎山镇派出所警察一行数人闯到大虎山镇,绑架了法轮功学员赵素娥,王震等参与构陷赵素娥,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对赵非法批捕,后赵素娥被非法判刑四年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五日,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黑山镇公安分局对多名法轮功修炼者电话骚扰,有的直接到单位及家中骚扰。(王震参与迫害)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四日晚上十点多钟, 黑山县东关法轮功学员张连荣夫妇做真相被绑架,第二天被不法警察抄家。王震等人已构陷张连荣夫妇到检察院。准备对张连荣夫妇非法判刑。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八日,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王震,副队长李博,将构陷的材料移交到了归锦州管辖的凌海市检察院(锦州地区所有构陷法轮功学员的案子从去年下旬起,统一都移交给凌海市检察院与法院)。由一个姓陶的年轻的女检察官负责。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上午, 王震和凌海法院的李朋儒,到齐素梅家给齐送来判决书,非法刑期两年六个月,勒索罚款5000元。判决书落款:审判长:黄艳春;陪审员:王润 、田坤;法官助理:铁言;书记员:李朋儒。并说:让锦州看守所给出个证明,然后再重新做判决,监外执行或留所。
当时李朋儒的态度很和蔼,一反常态说:看你老头身体怎样,你要走了他咋办哪。之后王震说,看你哪天觉得身体不太好,咱们就去体检。就走了。当天下午,王震又突然打电话来,说明天要求齐素梅去锦州市看守所做体检,不去不行,必须得见到本人。
二零二五年六月三日,黑山县被绑架到黑山分局的法轮功学员还有孙素莲、牛彤(音)、刘玉珍。他们的家都被抄,警察抢走大法师父法像和大法书籍。当天他们都被放回家。
刘素媛(女,88岁)被非法抄家,警察抢走她的大法师父的法像。
已知九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及骚扰。徐月、张艳霞现被非法关押在锦州看守所。参与的人员:黑山国保大队队长王震(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