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一年九月四日晚上十点多钟,家住黑山县黑山镇内大法弟子刘秀菲已躺下休息,这时有人按门铃,她开门一看,公安局国保大队的肖忠影,城西派出所的刘伟,还有三、四个不知姓名的人一起闯进她家。她问他们干什么来了?恶警们就开始乱翻一阵,把她的《转法轮》,还有经文和炼功带抢走,并将她带到城西派出所。
恶警们把她带到二楼,进屋没说一句话,一个警察上来就打了她两个耳光,照她的胸部猛踹一脚,将她踹倒在地。他们问她的经文来源,她没有告诉他们,他们又让她在拘留证上签名,她说:“她没犯法,她不同意拘留,她也不签字”;在凌晨1点多钟恶警将她送到黑山看守所。
二零一零年四月追查国际通告追查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即辽宁省黑山县公安局副局长娄大力,刘艳东,冯峰,国保大队大队长王娓静,副大队长肖忠影,警员张承林,王树刚;太和镇派出所所长聂伟,董战成;新立屯分局局长王祥瑞,警员于志勇;常兴镇派出所所长刘力平,绕阳河派出所所长刘伟;芳山镇派出所郭仲华,苏明德;八道壕镇派出所所长毕诗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