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01年2月,由公安局副局长夏伟、政法委副书记夏宇新、“610”办公室主任王双喜、第二看守所所长余波、副所长晏登国等,非法抓捕我市大法学员20余人,开办所谓的第一期“法制教育班”,对学员进行精神和肉体的折磨。
2001年3月6日,所长余波把汉川老年大法弟子和另外一名大法弟子送到孝感劳教所迫害。他们烧蜡往大法弟子脚上滴,然后送厕所浇冷水,送号子打耳光。
2001年12月29日到期,所长余波提前10天做工作,说元旦放假,让他等几天,转为监视居住。到2002年元月4日,他开始绝食抗议无理超期关押。绝食的第三天,看守所的其他大法弟子集体绝食。绝食的第6天,余波拉他到操场“谈心”,达不到目的就把“610”的人找来,叫他配合他们打针,他不配合,他说他不吃看守所的饭,他要回家吃饭!他们还是找来8个刑事犯把他按在椅子上打针。
到元月11号,他们又说:“今天吃饭,三天后放人。”他说:你们的话他再也不信了,除非你们写一个条子盖上公章,他就吃。他们就真的写了个条子,“×××如果今天吃饭,14号放人。”(有条子为证据)
到14号,他要走,余波说要请示“610”,“610”要研究,余波说:“绝食8天,已晕倒3次,出问题谁负责?他要放人了。”余波跟他儿子联系,儿子在电话里征求他的意见到底来不来接,因为恶人欺骗他和儿子次数太多,最后他俩决定儿子不来接。余波只好用看守所的警车把他送到他儿子那里。回家后,他一直做着大法弟子应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