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36
编号:
E000018505
中文姓名:
龚红
姓名拼音:
Gong Ho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江南材料厂610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99年10月22日南昌市江南材料厂陈华英去北京上访。大约在11月3日,她在中南海门口旁的马路边上被府佑街派出所恶警强行抓走,当晚送西城区看守所。关押9天后,由南昌郊区分局、厂派出所派人押回南昌,关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一个月。释放回厂后,她被工厂强迫交遣返费1700多元人民币。99年12月,她受到工厂不法干部“留厂察看”一年多的处分。

2000年10月中旬,她不放弃修炼,被工厂开除厂籍。为向政府讲清真象证实大法,2000年国庆节期间她在天安门广场打横幅,被抓。几天后,罗家集派出所赖诗冬和厂610派的人龚红从北京把她遣送回南昌,先后关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南昌市第二看守所,共3个月。现她被非法关押在江西省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因坚称“自焚是伪案” 南昌陈华英被非法劳教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6/6930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