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海关拘留所(秦皇岛市第三看守所)是非法关押和迫害大法弟子的地方。看守所的伙食极差,伙食标准每天不足三元,却要勒索十元伙食费。
在那里,大法弟子的人身安全是得不到保证的,随时会被管教辱骂、恐吓、威胁、体罚、毒打、甚至酷刑折磨。恶毒的手法有:
1)大吊挂,反铐双手,悬空吊挂,被吊者十分痛苦,汗如雨下,双手麻木,,无知无觉,重者可致残;
2)上绳吊挂,把人捆绑,上下拉动,几个来回就致人失去知觉,有的被吊长达5小时,痛苦至极;
3)大背铐,就是将一臂从肩头拉过,将另一臂从腰拉过,拉到一起后紧铐在背后,在背与臂中间再塞上酒瓶、木板,使手铐扣紧肉里,鲜血直流,此酷刑令人极其痛苦,非常歹毒;
4)把上衣扒光,用皮带蘸凉水鞭打,重者血肉模糊,皮肉可沾掉;
5)用细绳捆绑全身用力勒,此刑可致人痛苦得呼吸困难,全身青紫,伤痕累累;
6)用打火机烧,用烟头烫。……
7)长时间不让睡觉;
8)关铁笼子;
9)冷冻,把大法弟子关在冷屋子里几天、十几天、二十几天;
10)拳打脚踢,击打头部,用木板击头,直至打晕;打耳光,打肿,用木棍打耳光,打变形;打大腿肚子,呈黑紫色,不能行走;
11)罚站,包括站弓步和戴手铐罚站;罚跪,包括在小腿肚子上压木棒,然后上去两个人踩;
12)实行用脏布堵嘴;用鞋底打脚底,直至打肿不能走路;
主要的犯罪恶人有:
山海关拘留所所长,张海卿;恶警,王永恒、王洪兵、赵宝祥、付卓。
二零零一年五月下旬的一天,周翠芬自家中被山海关道南派出所的三个警察绑架到派出所非法刑讯逼供,拽头发猛击头部,后来派出所将周关押到山海关看守所继续迫害。看守所警察王永恒、赵宝祥将周带到一个屋里,问周还炼不炼法轮功,周说:炼。之后,他俩将周的双手戴上手铐,吊起,关在铁笼子里。周翠芬求师父救她,手铐就开了。他们就将周拽出铁笼子,又戴上手铐,把周摁在地上,让手铐戴在背后,硌着身子,赵宝祥踩在周的腿上,他们俩人拿着大板子猛打周的大腿内侧,打得青紫,又将周拖到院子里毒打。
到了晚上,以不准睡觉的方式继续迫害,致使眼睛看不清东西,直到现在周翠芬的左眼仍然视物模糊,未恢复正常。
这一次周翠芬从二零零一年五月被绑架关押至二零零一年九月才被放回家,被关押迫害四个多月。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六日晚,法轮功学员穆瑞秋被送到第三看守所。七月十七日,看守所警察赵宝祥、付卓、王永恒、王洪兵等人对她酷刑迫害。她的手从后背铐上,脚离地吊在空中,身体的重量全挂在从后背铐住手铐的手腕。因几个月不准她洗澡,身上长满疥疮,警察怕传染不敢进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