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1年5月20日,张海青等七、八个人将一名女法轮功学员带到会议室进行非法审讯,她拒绝回答他们的问题,就被带到刑讯室上刑迫害。一个姓彭的警察等将她双臂拧到背后,用手铐将她吊在铁笼子里,使双脚离地,过一段时间,彭某用力猛抖手铐,她感到火烧般剧烈疼痛,它却毫无人性地说:“警察对你多好,还给你按摩。”如此反复多次。第二天,她再次被带到刑讯室,姓王的警察将她双臂扭到背后,将双手铐住,吊在铁笼子里,左脚尖点地,右脚脚心朝上绑在铁栏杆上,拖去鞋袜,用一条木板打脚心,打一会停下来,用牙刷刷了一会,再打再刷,直至将木板打折。
2003年6月,疯狂绑架包括韦丹权等30多名大法弟子,所长张海青等参与者都得到了省里的工资加级和巨额奖励,奖金具体数目不详。恶人们绑架大法弟子时光计算机就抄走几十台,在谢景珍住地光抄走现金就是三千多元,累计抄走财产约十万元左右。恶人们还利用法轮功学员家属不愿让亲人非法关押、承受折磨的心理,大量的捞取所谓的罚款,仅2000年,被非法关押在山海关三看的法轮功学员就被罚了一千至三千元不等,而且白条都不给开。
秦皇岛市第三看守所是非法关押和迫害大法弟子的地方。看守所的伙食极差,伙食标准每天不足三元,却要勒索十元伙食费。
在那里,大法弟子的人身安全是得不到保证的,随时会被管教辱骂、恐吓、威胁、体罚、毒打、甚至酷刑折磨。恶毒的手法有:
1)大吊挂,反铐双手,悬空吊挂,被吊者十分痛苦,汗如雨下,双手麻木,,无知无觉,重者可致残;
2)上绳吊挂,把人捆绑,上下拉动,几个来回就致人失去知觉,有的被吊长达5小时,痛苦至极;
3)大背铐,就是将一臂从肩头拉过,将另一臂从腰拉过,拉到一起后紧铐在背后,在背与臂中间再塞上酒瓶、木板,使手铐扣紧肉里,鲜血直流,此酷刑令人极其痛苦,非常歹毒;
4)把上衣扒光,用皮带蘸凉水鞭打,重者血肉模糊,皮肉可沾掉;
5)用细绳捆绑全身用力勒,此刑可致人痛苦得呼吸困难,全身青紫,伤痕累累;
6)用打火机烧,用烟头烫。……
7)长时间不让睡觉;
8)关铁笼子;
9)冷冻,把大法弟子关在冷屋子里几天、十几天、二十几天;
10)拳打脚踢,击打头部,用木板击头,直至打晕;打耳光,打肿,用木棍打耳光,打变形;打大腿肚子,呈黑紫色,不能行走;
11)罚站,包括站弓步和戴手铐罚站;罚跪,包括在小腿肚子上压木棒,然后上去两个人踩;
12)实行用脏布堵嘴;用鞋底打脚底,直至打肿不能走路;
主要的犯罪恶人有:
山海关拘留所所长,张海卿;恶警,王永恒、王洪兵、赵宝祥(此人已调至区公安分局)、付卓。
二零零一年四月四日,刘海庆被冀家沟村邪党书记张海奇、张文贵构陷,被大吾乡政府书记齐立年、副书记卢素芳等带领一帮人将刘海庆劫持到大吾乡政府,并勾结县公安局封庆芳等,把刘海庆绑架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