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事实:
2001年元月。山东昌邑市大法弟子刘述春被活活打死,这期间劳教所恶首是劳教所副所长邹锦田和二大队二中队中队长韩会月。恶警韩会月、朱伟乐、王队长、丁桂华等直接教唆者都没有被追究责任,打人的凶手(劳教犯人)除张经涛被加了3个月外,刘春祥、田伟祥、韩喜财、许文咨都未负一点责任。在 2001年6月有大法学员质问警察刘述春的死因,警察说是心脏病突发,有昌乐县人民医院的证明,可熟悉刘述春的同乡功友都说刘从未有过心脏病,而且打死刘述春的经过是在毫无掩盖之下干的,学员们都看到了刘在死前痛苦的样子,恶警当时也被迫扬言要给打死刘的几个犯人加期、判刑,可事后恶警却不敢承认刘述春是被打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