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解德 男 湖北省麻城市国保大队大队长
胡建成 男 湖北省麻城市国保大队指导员
邹永俊 男 湖北省麻城市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金志和 男 湖北省麻城市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丁鹏程 男 湖北省麻城市国保卫大队副大队长
程慧婷 女 湖北省麻城市国保大队科员
罗涛 男 湖北省麻城市国保大队科员
丁波 男 湖北省麻城市国保大队科员
麻城的公安一科(责任人:李解德,杨甘登,闫稳山)一伙想方设法三番五次无理迫害湖北麻城法轮功学员朱碧东(余爱荣儿子)。其中有三次在正常行车时无故被拘,有三次他们还强扣车子15天,险些失车,后多方奔走交上6000元钱,才得罢休。
一九九九年八月的一天晚上,龚桂华和另一女同修张月娥在将军路农业银行门口炼功,被市公安局一科闫稳山、杨思安等恶警绑架,非法关押半个月期间,对她们进行多次非法审讯、逼供、恐吓最后勒索300元钱才放人。
一九九九年十月易新祥和许多法轮功学员一样,去北京上访,被北京恶警抓捕,毒打,七八十人关在一间不足30平米的房子里,一天不给吃喝。直到第二天下午由麻城市驻京办事处恶警闫稳山带到驻京办事处,到了办事处闫稳山命易新祥脱光衣服搜身,搜走现金368元和师父《洪吟》经文,连易新祥寄回家的包裹里的两百元现金也被取回抢走。十月二十日易新祥被带回麻城行政拘留所关押,关押期间被多次提审,侮辱人格,恐吓,不准吃饭,面壁罚站,还要帮着看守所干种菜,排粪,浇水,打扫卫生,搬石头等杂役,在行政拘留所关押十五天后逼迫写保证书才放人,单位来领人时被勒索现金三千元。
一九九九年十月份左右,麻城南湖派出所的警察找到法轮功学员汪晓莉上班的地方,要求她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她拒绝,恶警就把她塞进警车送到了麻城市拘留所,第一次非法关押了一个多星期。第二次事隔不久,汪晓莉在体育场公开炼功,被麻城公安局一科的警察(当时的一科是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王思安、阎稳山看见,被抓到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三天。期间汪晓莉绝食五天抵制迫害,汪的丈夫(没有修炼)到公安局找关系托熟人才将她放回家。以上两次被非法关押,恶警勒索了多少钱,她丈夫至今也不敢告诉她。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日,李桂枝到棉纺厂那个院墙边炼功,恶警闫稳山、王思安将李桂枝和另一同修绑架到第二看守所,强行照像,签字。在二看守所内不准学员炼功,我和同修绝食抗议,遭强行灌食,参与的恶警有拘留所所长叶和平,邹建新,徐某(已死)加上刑事犯共七人,头和四肢分别被一个人按着,一人拿扳手撬嘴,一人灌食,七个大男人对付一个女法轮功学员,野蛮灌食折磨。在二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十天,恶警向家属勒索三百元生活费才被放回。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日,原公安一科副科长闫稳山带领6人闯入余爱荣家,一进门闫稳山看她一人在家,不问青红皂白,一把揪住她的头发,嘴里一边骂着脏话,一边将她的头发扯向墙角狠命地猛撞,撞完后将她打倒在地。
将余爱荣送到了市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龙池派出所再次将她提出来秘密审讯两天两夜,这两天两夜不让吃饭,不准睡觉,还不能蹲着,要一直站着,不能靠墙。他们吃饭时,警察胡平还说:“站着看我们吃。”闫稳山在旁嘱咐手下不要通知她家属,不要告诉别人她的去向。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五号上午,汪晓莉正在家洗衣服,听到敲门声就起身开门,看到两个陌生人,自称是南湖派出所的,说找她有点事,要她到南湖派出所去一下。汪晓莉说:「有甚么话就在这里说,为甚么要到你们那里去呢?」两个警察说:「是局的领导要问事,你去一下,马上就可以回家做你的事。」就这样王晓莉被骗到了派出所。到了南湖派出所不一会儿,麻城市公安局一科的警察就来了,有科长杨甘敦,王思安,阎稳山等。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龚桂华去北京上访时,在武昌火车站和另两位同修一起被铁路公安三个恶警强行绑架到一间房里关押,并非法搜包,没搜出甚么,警察又骗她们说帮她们退票,三张火车票共四百五十元钱,最后他们一分钱没给她们。她们在地上坐了一整夜,第二天麻城恶警闫稳山、杨思安等将她们带回麻城,在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半年,并多次逼供、审讯。半年后勒索现金四千元才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七月三十日下午四时左右,高厚香在同修家中,被非法闯入的麻城市公安局一科恶警闫稳山、鼓楼派出所王光、金伟三个恶警绑架至鼓楼派出所关押,期间非法审讯、逼供、恐吓折磨,两天两夜不给吃喝,之后被送入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八天,每人被勒索现金四百五十元钱才放回。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五日中午,大法弟子李继菊被十余名警察翻墙闯入家中非法抄家。李继菊当场被打折一根肋骨。惡警把李继菊拖至麻城看守所。 5月20日麻城市纪委书记黎胜国、公安局一科科长杨甘敦、闫稳山将李继菊秘密押至龙池派出所非法审讯。审讯期间由于公安滥施酷刑,李继菊被迫害致死。李死后大睁双眼,身上多处留下被暴打后的伤痕,多处骨折,颈部有明显被勒过的痕迹。死讯传出后,当局造谣说李是跳楼自杀。
二零零二年,李成林带领恶警江峰、阎稳山等到家中绑架法轮功学员龚新明,将六十多岁的老人龚新明非法关押在麻城第一看守所二十多天。致使老人在看守所被犯人殴打辱骂,并被恶警勒索人民币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