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7月,她因在街上听一个大法弟子和别人说话,被坏人举报,以莫须有的罪名关进拘留所,五天后,单位又派车把她从拘留所绑架到洗脑班,并派单位上的人两人一班轮流对她24小时监视。
四年多来,单位领导只让她上过几个月的班,并一直扣押她的工资,她要求上班,现任文体局局长王世江进行刁难和阻挠,不让上班。她和丈夫几次要求上班,有关领导进行推托,就是不让上。当初是她正在上班时被他们迫害,差一点儿丢了性命,责任在单位,现在还不让她上班,对她继续进行迫害,道理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