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五年十月份大法弟子蒋志珍她的退休工资单位就不给她打进银行帐户,而是叫她自己到财务室领取,还要通过副主任高丽宁同意。
为了十月份工资,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个上午,她姐姐陪同她又去一次。鹤城区六一零的主任贺玉蓉和杨俊、保卫股股长等几个人恶人一哄而上,强行把她抬上车。几个恶人把她死死的按在车上,随后劫持到怀化洗脑基地。六一零杨俊扬手打她嘴巴。
以残酷手段参与迫害湖南省怀化市法轮功学员,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拘禁罪、虐待被监罪、滥用职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