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三月,大法弟子汪继国(牡师院职工),携妻带子上访,被单位处长杨大军等接回,下火车即被非法关进看守所,其五岁幼子亦随母亲在看守所呆了一夜,后汪继国被非法判劳教三年。
二零零零年六月,因牡丹江师范学院主楼多处张贴了“法轮大法好”等真相标语,牡丹江师范学院后勤领导杨大军及宣传部的施洪涛等与劳教所联系以欺骗手段将大法弟子汪继国重新非法关押,当时汪继国尿血、全身浮肿,双眼几乎失明,肝硬化腹水。直至二零零一年九月才将汪继国无条件放回。